競爭有法
2012年6月14日前,香港一直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未有設立競爭法。香港大學的法律專家協助下,令人引頸以待的競爭法終於落實。
2012年6月14日前,香港一直落後於其他已發展國家:未有設立競爭法。香港大學的法律專家協助下,令人引頸以待的競爭法終於落實。
法律學院副教授鄭建韓先生在美國從事關於競爭法的工作,並對歐洲競爭法素有研究。因為香港沒有競爭法,他是本地鮮有的競爭法學者,成為一位很重要的顧問。
2006年,政府邀請他成為草擬競爭法的顧問。素來提倡競爭法的消費者委員會亦邀請他為競爭政策研究小組主席,大力爭取公眾對競爭法的支持。
鄭先生說:「一些在美國無容置疑的問題,我們在香港卻反覆思量──香港爲什麽要有競爭法?我們要設計一個怎樣制度?由誰執行競爭法?執法機關的架構應如何組成?」
「我了解不同的競爭法方案都有微細的差異,有不同的效果。所以當政府考慮各個方案的時候,我可以協助分析不同方案將帶來的後果。」
通過消費者委員會這平台,鄭先生向公眾講述香港不公平競爭的問題以及競爭法可以怎樣有效地解決這些問題。
「我竭力消除公眾對競爭法的誤解,並希望平衡公眾的期望。公眾必須要知道競爭法不能即時消除香港經濟的深層結構性問題。」
他接受了近50次傳媒訪問,主持了2個記者會,從中他亦有所得著。
他說:「學者習慣提供詳盡完整的答案,但這對傳媒來說是冗長,他們要的是片言摘要,於是我要學習言簡意賅,緊握重點。這對我來說殊不簡單,可我也獲益良多。」
「通常顧問的角色都只是參與閉門討論。這次我卻有機會面向群眾,能夠公開回饋社會。」
鄭建韓先生獲法律學院頒發2012年「學院知識交流獎」,獲獎項目是「將競爭法引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