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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有法

2012年6月14日前,香港一直落後於其他已发展国家:未有设立竞争法。香港大学的法律专家协助下,令人引颈以待的竞争法终於落实。

郑建韩先生於消费者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中讲解竞争法

郑建韩先生於消费者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中讲解竞争法

2012年6月14日前,香港一直落後於其他已发展国家:未有设立竞争法。香港大学的法律专家协助下,令人引颈以待的竞争法终於落实。

法律学院副教授郑建韩先生在美国从事关於竞争法的工作,并对欧洲竞争法素有研究。因为香港没有竞争法,他是本地鲜有的竞争法学者,成为一位很重要的顾问。

2006年,政府邀请他成为草拟竞争法的顾问。素来提倡竞争法的消费者委员会亦邀请他为竞争政策研究小组主席,大力争取公众对竞争法的支持。

郑先生说:「一些在美国无容置疑的问题,我们在香港却反覆思量──香港爲什麽要有竞争法?我们要设计一个怎样制度?由谁执行竞争法?执法机关的架构应如何组成?」

「我了解不同的竞争法方案都有微细的差异,有不同的效果。所以当政府考虑各个方案的时候,我可以协助分析不同方案将带来的後果。」

通过消费者委员会这平台,郑先生向公众讲述香港不公平竞争的问题以及竞争法可以怎样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我竭力消除公众对竞争法的误解,并希望平衡公众的期望。公众必须要知道竞争法不能即时消除香港经济的深层结构性问题。」

他接受了近50次传媒访问,主持了2个记者会,从中他亦有所得着。

他说:「学者习惯提供详尽完整的答案,但这对传媒来说是冗长,他们要的是片言摘要,於是我要学习言简意赅,紧握重点。这对我来说殊不简单,可我也获益良多。」

「通常顾问的角色都只是参与闭门讨论。这次我却有机会面向群众,能够公开回馈社会。」
 

郑建韩先生获法律学院颁发2012年「学院知识交流奖」,获奖项目是「将竞争法引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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